已申请长期异地就医的患者,如同时患有特殊疾病门诊规定病种的,可在异地定点医院中选择一所作为其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
具体办理流程:
1.持《哈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审批表》至异地定点医院,由经治医生填写病情摘要及治疗方案,并由医院医保办核准后盖章。
2.持填写完整的表格、本人户口、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首次办理需提供住院病历,恶性肿瘤患者还需提供病情报告单,尿毒症、丙型肝炎患者还需提供相关化验单,到市医保中心一楼大厅登记备案,同时办理《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
3.在异地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进行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暂由个人现金垫付,待诊疗结束后,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