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程序是:
1、工商局核名;
2、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或经委)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审批合同章程;
4、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发放批准证书;
6、工商局登记、发放营业执照;
7、税务局、外汇局(开户银行)、海关、财政局、劳动局、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