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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
.访问量: .更新时间:2017-05-09
  2011年8月,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阿城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正式纳入市级统筹管理,由于我区1999年作为试点率先启动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哈市2001年启动),因此我区原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与哈市现行政策不一致,且我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较多,因此我区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需要和哈市对接的遗留问题很多。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针对市级统筹前下岗买断职工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工作。由于医疗保险工作已纳入市级统筹,阿城区已无基金账户和收缴费用的权限,参保职工欠缴的费用不能在阿城补缴。是否补缴、如何补缴等问题均须与哈尔滨市医保中心沟通协商。
  截止2016年12月25日,我区下岗买断人员续接医疗保险工作基本结束,但还有400多名停保人员续接医疗保险的情况与您咨询的问题相似,我局及区医保中心已多次与哈市医保中心沟通,但因市级统筹前后政策不一致、400多名职工的情况复杂多样,补缴工作一直没有达成共识。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将根据每位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按相关政策上报哈市医保中心请示审批,具体情况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