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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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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规划,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
(二)负责规划、部署、指导全区思想政治工作;调查分析全区社会各阶层的思想动态,掌握舆情;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特点,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全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活动的社会宣传教育。
(四)负责引导社会舆论;负责监督、协调、指导区广播电视事业局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掌握对外宣传口径,指导对外宣传和外事教育。
(六)指导文化艺术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文学艺术方针、政策,把握文学艺术的社会主义方向,宏观上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管理区文联工作。
(七)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八)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全民国防教育。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区属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
(十)负责全区宣传干部队伍的思想业务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负责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政工职称评审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承建维护: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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