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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阿城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哈编发〔2015〕16号)、《关于核定阿城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通知》(哈编办发〔2015〕42号)和《哈尔滨市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阿城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设置内设机构等事宜的批复》(哈阿编发〔2016〕33号)文件精神,设立哈尔滨市阿城区交通运输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哈尔滨市有关公路交通、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阿城区交通运输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区公路交通、道路运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交通运输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城市交通等综合运输枢纽的规划工作。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政管理、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货物运输及车辆租赁、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交通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运输服务和道路客货运输站场管理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
(四)指导实施全区公路及水路交通运输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协调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五)负责培育和管理道路客运市场、货运市场、汽修市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的组织和结构调整;指导运输技术装备的建设,对重点物资、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六)负责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负责全区公路交通的路政管理,牵头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和系统内反腐纠风工作。
(八)负责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和群团组织工作、老干部工作;负责指导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劳资工作。
(九)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