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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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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粮食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搞好区域内粮食的总量平衡,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国家临府粮等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
三、做好军粮、灾民口粮、退耕还林用粮的供应工作,确保供应及时、质量合格。
四、负责全区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五、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突发事件粮食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
六、负责实行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全区粮食流通资格年度审核。负责对全区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批发商、加工企业、饲料和工业用良企业、连锁超市等粮食的收购、销售、库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统计工作。
七、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全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八、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审核与发放工作,保证食盐质量。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的有关粮食流通的其他工作任务。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承建维护: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590
网站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66号 电子邮箱:acqzfb@163.com 邮政编码: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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