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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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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水务局--工作职责
  根据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哈编字[2010]17号)和《哈尔滨市阿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阿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哈阿编发[2010]6号)精神,设立哈尔滨市阿城区水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供排水行业管理职责划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水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水务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区国民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水资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等涉水方面的内容,组织论证并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
  (三)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河道和工程管理范围内挖砂、石、取土、淘金及占、挖、建项目的审批;负责管理本区河(包括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分洪区、滞洪区)、水库等水域、岸线、堤防和水利工程保护用地;负责河(包括滩涂)水库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整治;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负责拟订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监测河湖库及向其他水体、排水管网排污的水量、水质,审核水域和排水管网的纳污能力,提出水功能区的划分和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审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实施水务监察及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应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部门间和街道、乡镇、区间的水事纠纷。
  (六)负责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水利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负责组织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利设施的配套工作;负责推进本区水务系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对外合作工作。
  (七)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审核审批全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建设和管理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对水利工程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参与水源性地方病的防治、农村改水工作。
  (八)负责组织收缴各项政策性水务规费(防洪、水资源、砂石、占堤等收费)工作;负责水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出有关水务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
  (九)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承建维护: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590
网站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上京大道66号 电子邮箱:acqzfb@163.com 邮政编码:1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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