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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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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房地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哈市有关房地产和住宅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制定相应的地方性的法规、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对全区各类房屋的产业管理进行政策、业务指导;负责区属公有房产的资产管理。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物业企业进行资质管理。
    (四)负责全区直管房产、自管房产、集体所有房产、私有房产、涉外房产、宗教房产等各类房产的权属登记、产权产籍资料管理及房产测绘管理。
    (五)按照房地产法及有关规定,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六)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产转让、抵押和典当、房产租赁市场;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政策、业务指导。
    (七)负责全区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和房屋的等级评定。对原有房屋的改建、改修、装饰、装修进行安全管理。
    (八)参与编制全区住宅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住宅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并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掌握住宅建设技术信息,提供决策依据。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房改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组织公有住房出售;调整公有住房租金;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房改工作。
    (十)承担全区城市建设拆迁主管部门的职能,负责制定实施全区中长期拆迁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负责全区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管理,规范拆迁市场,监督、指导各乡镇的拆迁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商品房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预(销)售商品房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和规范,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商品房市场秩序,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哈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对全区房屋租赁市场实施统一管理,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发放《房屋租赁证》。
    (十三)参与房产协会、房产经济研究会工作。
    (十四)负责乡镇房产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办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
承建维护: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编号:黑ICP备0500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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