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局的规范性文件。
二、根据阿城区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阿城区政府及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阿城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阿城区涉外税务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阿城区委区政及上级局府交办的其他事宜。